试题内容:
(一)文言文阅读(19分)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4~7题。
詹鼎传
【明】方孝孺
詹鼎,字国器,宁海人也。其家素贱,父鬻饼市中,而舍县之大家。大家推吴氏最豪贵,舍其家,生鼎。鼎生六七年,不与市中儿嬉敖,独喜游学馆,听人读书,归,辄能言诸生所诵。吴氏爱之,谓其父令儿读书。鼎欣然,其父独不肯,骂曰:“吾故市人家,生子而能业,吾业不废足矣,奈何从儒生游也?”然鼎每自课习,夜坐饼灶下,诵不休。其父见其志不可夺,遣之读书。逾年,尽通其师所能,师辞之。时吴氏家延师儒,鼎就学,吴氏亦子育之,使学。未数年,吴氏子无能与鼎谈者,其师去,鼎遂为吴氏诸子师。
元末方国珍起海上,不能制,以重位授之。国珍开府【注】庆元,求士为己用。国珍闻鼎有才,以计获之。鼎为所获,无奈,因为之尽力,为其府都事,有廉名。国珍弟平章事,有人犯法,属鼎治,鼎论如法,平章之妻受赇,请于鼎。持不可,曰:“今方氏欲举大谋,当用天下贤士,一心守法,曷使妇人得预事乎?”不许。妻怒,谮之,系鼎狱,半载乃释。
复起,为上虞。上虞与伪吴王张士诚地相错,军吏贵臣甚众,以鼎儒生,不习边事,屡违约。鼎会众于庭引一驿丞责以不奉公斩之在庭者皆股栗膝行请罪膝屈久不能起乃罢。后虽元帅、万夫长有所陈说,皆长跪以言,不敢举目视其面。鼎临事有才,简牍满前,须臾而决。
至正末,我兵临庆元城下,国珍惧,乘楼船遁于海。上怒,欲举兵诛之。莫为计,鼎为草表谢,辞甚恭而辩。上读表,曰:“孰谓方氏无人哉?是可以活其命矣。”乃赦,不问。更以国珍为右丞,鼎亦召至京师。
时河南行省缺郎中,吏部请命鼎为之。丞相曰:“吾同事,以鼎才不可使外也。”待半岁,除留守都卫经历,改刑部郎中、刑部佐僚。未完,有司请除吏。丞相曰:“刑部有詹鼎在,胜百辈。”其见称如此。鼎在刑部,一以宽仁行法,威声不起,而人皆乐其不苛刻。会大都督府受赂,除军吏,事发,诬鼎有赃。御史覆鼎,鼎言在留守时所养孤甥来省,恐有之,鼎诚不知。御史曰:“法贵杀有名。”卒诛鼎,与百余人皆死。
(选自《逊志斋集》,有删改)
【注】开府:古代指高级官员成立府署,选置僚属。
4. 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而舍县之大家 舍:寄居
B.其父见其志不可夺 夺:改变
C.时吴氏家延师儒 延:迎接
D.属鼎治鼎论如法 属:交付
5.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鼎会众于庭,引一驿丞,责以不奉公,斩之。在庭者皆股栗,膝行请罪,膝屈久不能起,乃罢。
B.鼎会众、于庭引一驿丞,责以不奉,公斩之。在庭者,皆股栗膝行。请罪膝屈,久不能起,乃罢。
C.鼎会众、于庭引一驿丞,责以不奉,公斩之。在庭者皆股栗,膝行请罪,膝屈久不能起,乃罢。
D.鼎会众于庭,引一驿丞,责以不奉,公斩之。在庭者皆股栗,膝行请罪膝屈久,不能起乃罢。
6. 对原文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詹鼎出身微贱,从小酷爱学习,开始遭到父亲的反对,但苦学不辍,使父亲的态度发生转变,又得到与吴氏诸子一同从师学习的机会,后成为吴氏诸子的老师。
B.詹鼎被方国珍用计擒获,不得已做了方国珍府都事。平章之妻受贿替人求情,詹鼎坚持秉公执法,后遭平章妻诬陷,身陷牢狱,半年后才被释放。
C.詹鼎在上虞时,军吏贵臣认为他不熟悉边疆事务,多次违反纪律。为整肃纪律,詹鼎以不奉公的罪名杀了一名驿丞,使部署人人畏惧,从而树立了权威。
D.正末年以后,詹鼎任河南行省郎中、留守都卫经历、刑部郎中、刑部佐僚等职。他在刑部任职时,适逢大都督府受贿案败露,被人诬陷贪赃,后被处死。
7.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加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 吾故市人家,生子而能业,吾业不废足矣,奈何从儒生游也?(5分)
(2)上读表,曰:“孰谓方氏无人哉?是可以活其命矣。”乃赦,不问。(5分)
试题答案:
4.C【试题分析】: “延”字在此处并非“迎接”之意,初中教材《桃花源记》中有“余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此处的“延”即为“延请,邀请”之意。
考点:理解常见文言实词在文中的含义和用法。能力层级为理解B。
5.A【试题分析】:文言文中,一些语气词和连词的前后,往往是该断句的地方。“夫、惟、盖、凡、窃、请、敬”等发语词和表敬副词,经常出现在句首;而“乎、哉、也、矣、欤、焉”等语气词经常出现在句尾;而“以、于、为、而、则”等连词经常出现在句中。根据这些特点,有助于断句。
考点:理解与现代汉语不同的句式和用法。能力层级为理解B。
6.D 【试题分析】:D项,詹鼎曾任“河南行省郎中”错,詹鼎并未担任河南行省郎中,原文“时河南行省缺郎中,吏部请命鼎为之。丞相曰:‘吾同事,以鼎才不可使外也。’”吏部的确是想让詹鼎去的,但丞相说以詹鼎这样的才能,是不应该外派的。半年之后,相继担任“留守都卫经历,改刑部郎中、刑部佐寮”等职。
考点:筛选文中的信息。能力层级为C。
7.(1)我们本是商人之家,生养儿子能够继承我的手艺,我的手艺不废弃就行了,(你)怎么能跟读书人交往呢?
(2)皇帝读了奏表,说:“谁说方国珍没有人才呢?这就可以让他活命了。”于是赦免了方国珍,不再问罪。
【试题分析】:(1)句重点把握关键词:“故”,本来;“市”,买卖货物,可翻译为“做生意”; “业”,名词活用作动词,继承手艺;“废”废弃;“游”,交往
(2)重点把握:“孰谓”,谁说; “是”,指示代词,这;“活”让…活命;“问”,审讯、追究。
考点:理解并翻译文中的句子。能力层级为理解B。
【参考译文】
詹鼎,字国器,宁海人。他们家族向来贫穷,父亲在街市卖饼为业,租本邑豪富之家为舍。本邑豪富之家数吴氏最豪贵,就寄居在他家,(并在那里)生下了詹鼎。詹鼎六七岁时,不(喜)与街市儿童嬉游,只爱上学馆,听人读书,回到家,就能复述诸生所诵读的内容。吴氏爱其聪敏,劝詹鼎之父使詹鼎到学馆读书。詹鼎高兴极了,其父唯独不应允,骂道:“我们本是商人之家,生养儿子能够继承我的手艺,我的手艺不废弃就行了,(你)怎么能给读书人交往呢?”。但詹鼎常常独自学习,夜晚就在饼灶之下捧书诵读不止。他的父亲见他的志向不改变,就送他去读书了。一年之后,尽通其师之学,老师辞去。那时吴家聘请老师教授自己的孩子,詹鼎就从学于吴家,吴家也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那样抚育。不到几年,吴氏子弟的学问无人能及詹鼎,老师辞归,詹鼎于是就被成为吴氏诸子的老师。
元末,方国珍起兵海上,朝廷不能节制他,不得不授给他很高的官位。方国珍成立府署,选置人才为己所用,听说詹鼎有才,就用计把他捉来。詹鼎被捉来后,没有办法,就替方国珍做事,做了他的府都事,有廉洁的名声。方国珍的弟弟担任平章,有人犯法,交给詹鼎治罪,詹鼎就依法判了罪,平章的妻子受了贿赂,向詹鼎求情。詹鼎坚持判决没有应允。平章的妻子大怒,就诬告詹鼎,把詹鼎关进了监牢,半年后才被释放出来。
后来再次被起用,管理上虞这个地方。上虞和伪吴王张士诚的地盘相互交错接壤,高级的军官、官吏很多,他们认为詹鼎是读书人,不懂军旅事,屡次怠慢不守约定。詹鼎在庭中集合众官员,拉一驿丞上来,责责备他不奉公守法,斩杀了他。在庭中的众官员都吓得两腿打战,跪倒请罪,直到膝盖弯曲得太久不能站起,才算完。后来即使是元帅、万夫长在陈说事情的时候,也都长跪着禀报,不敢抬头看詹鼎的脸。詹鼎处理事情很有才能,即使公文铺满了面前的公案,一会儿就完成了。
至正末年,我朝(明朝)军队进攻到了庆元城下。方国珍害怕,就乘大船逃到海上。皇上大怒,打算派兵诛杀他。方国珍(走投无路)无计可施。詹鼎就替他写了表章谢罪。言辞谦恭而辩(软中有硬)。太祖读表后叹道:“谁说方国珍没有人才?这就可以让他活命了。”于是赦免了方国珍,不再问罪。就召方国珍入见,封为右丞。詹鼎亦被召至京师。
时河南行省缺郎中,吏部建议詹鼎任职。丞相说:“我和他一同做事,(知道)凭詹鼎的才能不能让他到朝外任职。”过了半年,被任命为留守都卫经历,(后来)又改任刑部郎中、刑部佐僚。任期未完,主管官员奏请减除刑部属官。丞相说:“刑部有詹鼎在,胜过一百个人。”他的才能被称赞到如此地步。詹鼎在职时,一直是以宽仁执行法令,没有令人生畏的威名,人们都乐于其不苛刻。碰到大都督府受贿任命官吏。事情败露,诬陷詹鼎收受了脏款。御史审问詹鼎,詹鼎说在留守时他所收养的外甥来行省时,可能有受贿的事,我实在不知情啊。御史说:“执行法令贵在杀有名气的人。”最终处死了詹鼎等一百余人。
试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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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鼎传
【明】方孝孺
詹鼎,字国器,宁海人也。其家素贱,父鬻饼市中,而舍县之大家。大家推吴氏最豪贵,舍其家,生鼎。鼎生六七年,不与市中儿嬉敖,独喜游学馆,听人读书,归,辄能言诸生所诵。吴氏爱之,谓其父令儿读书。鼎欣然,其父独不肯,骂曰:“吾故市人家,生子而能业,吾业不废足矣,奈何从儒生游也?”然鼎每自课习,夜坐饼灶下,诵不休。其父见其志不可夺,遣之读书。逾年,尽通其师所能,师辞之。时吴氏家延师儒,鼎就学,吴氏亦子育之,使学。未数年,吴氏子无能与鼎谈者,其师去,鼎遂为吴氏诸子师。
元末方国珍起海上,不能制,以重位授之。国珍开府【注】庆元,求士为己用。国珍闻鼎有才,以计获之。鼎为所获,无奈,因为之尽力,为其府都事,有廉名。国珍弟平章事,有人犯法,属鼎治,鼎论如法,平章之妻受赇,请于鼎。持不可,曰:“今方氏欲举大谋,当用天下贤士,一心守法,曷使妇人得预事乎?”不许。妻怒,谮之,系鼎狱,半载乃释。
复起,为上虞。上虞与伪吴王张士诚地相错,军吏贵臣甚众,以鼎儒生,不习边事,屡违约。鼎会众于庭引一驿丞责以不奉公斩之在庭者皆股栗膝行请罪膝屈久不能起乃罢。后虽元帅、万夫长有所陈说,皆长跪以言,不敢举目视其面。鼎临事有才,简牍满前,须臾而决。
至正末,我兵临庆元城下,国珍惧,乘楼船遁于海。上怒,欲举兵诛之。莫为计,鼎为草表谢,辞甚恭而辩。上读表,曰:“孰谓方氏无人哉?是可以活其命矣。”乃赦,不问。更以国珍为右丞,鼎亦召至京师。
时河南行省缺郎中,吏部请命鼎为之。丞相曰:“吾同事,以鼎才不可使外也。”待半岁,除留守都卫经历,改刑部郎中、刑部佐僚。未完,有司请除吏。丞相曰:“刑部有詹鼎在,胜百辈。”其见称如此。鼎在刑部,一以宽仁行法,威声不起,而人皆乐其不苛刻。会大都督府受赂,除军吏,事发,诬鼎有赃。御史覆鼎,鼎言在留守时所养孤甥来省,恐有之,鼎诚不知。御史曰:“法贵杀有名。”卒诛鼎,与百余人皆死。
(选自《逊志斋集》,有删改)
【注】开府:古代指高级官员成立府署,选置僚属。
4. 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而舍县之大家 舍:寄居
B.其父见其志不可夺 夺:改变
C.时吴氏家延师儒 延:迎接
D.属鼎治鼎论如法 属:交付
5.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鼎会众于庭,引一驿丞,责以不奉公,斩之。在庭者皆股栗,膝行请罪,膝屈久不能起,乃罢。
B.鼎会众、于庭引一驿丞,责以不奉,公斩之。在庭者,皆股栗膝行。请罪膝屈,久不能起,乃罢。
C.鼎会众、于庭引一驿丞,责以不奉,公斩之。在庭者皆股栗,膝行请罪,膝屈久不能起,乃罢。
D.鼎会众于庭,引一驿丞,责以不奉,公斩之。在庭者皆股栗,膝行请罪膝屈久,不能起乃罢。
6. 对原文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詹鼎出身微贱,从小酷爱学习,开始遭到父亲的反对,但苦学不辍,使父亲的态度发生转变,又得到与吴氏诸子一同从师学习的机会,后成为吴氏诸子的老师。
B.詹鼎被方国珍用计擒获,不得已做了方国珍府都事。平章之妻受贿替人求情,詹鼎坚持秉公执法,后遭平章妻诬陷,身陷牢狱,半年后才被释放。
C.詹鼎在上虞时,军吏贵臣认为他不熟悉边疆事务,多次违反纪律。为整肃纪律,詹鼎以不奉公的罪名杀了一名驿丞,使部署人人畏惧,从而树立了权威。
D.正末年以后,詹鼎任河南行省郎中、留守都卫经历、刑部郎中、刑部佐僚等职。他在刑部任职时,适逢大都督府受贿案败露,被人诬陷贪赃,后被处死。
7.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加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 吾故市人家,生子而能业,吾业不废足矣,奈何从儒生游也?(5分)
(2)上读表,曰:“孰谓方氏无人哉?是可以活其命矣。”乃赦,不问。(5分)
试题答案:
4.C【试题分析】: “延”字在此处并非“迎接”之意,初中教材《桃花源记》中有“余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此处的“延”即为“延请,邀请”之意。
考点:理解常见文言实词在文中的含义和用法。能力层级为理解B。
5.A【试题分析】:文言文中,一些语气词和连词的前后,往往是该断句的地方。“夫、惟、盖、凡、窃、请、敬”等发语词和表敬副词,经常出现在句首;而“乎、哉、也、矣、欤、焉”等语气词经常出现在句尾;而“以、于、为、而、则”等连词经常出现在句中。根据这些特点,有助于断句。
考点:理解与现代汉语不同的句式和用法。能力层级为理解B。
6.D 【试题分析】:D项,詹鼎曾任“河南行省郎中”错,詹鼎并未担任河南行省郎中,原文“时河南行省缺郎中,吏部请命鼎为之。丞相曰:‘吾同事,以鼎才不可使外也。’”吏部的确是想让詹鼎去的,但丞相说以詹鼎这样的才能,是不应该外派的。半年之后,相继担任“留守都卫经历,改刑部郎中、刑部佐寮”等职。
考点:筛选文中的信息。能力层级为C。
7.(1)我们本是商人之家,生养儿子能够继承我的手艺,我的手艺不废弃就行了,(你)怎么能跟读书人交往呢?
(2)皇帝读了奏表,说:“谁说方国珍没有人才呢?这就可以让他活命了。”于是赦免了方国珍,不再问罪。
【试题分析】:(1)句重点把握关键词:“故”,本来;“市”,买卖货物,可翻译为“做生意”; “业”,名词活用作动词,继承手艺;“废”废弃;“游”,交往
(2)重点把握:“孰谓”,谁说; “是”,指示代词,这;“活”让…活命;“问”,审讯、追究。
考点:理解并翻译文中的句子。能力层级为理解B。
【参考译文】
詹鼎,字国器,宁海人。他们家族向来贫穷,父亲在街市卖饼为业,租本邑豪富之家为舍。本邑豪富之家数吴氏最豪贵,就寄居在他家,(并在那里)生下了詹鼎。詹鼎六七岁时,不(喜)与街市儿童嬉游,只爱上学馆,听人读书,回到家,就能复述诸生所诵读的内容。吴氏爱其聪敏,劝詹鼎之父使詹鼎到学馆读书。詹鼎高兴极了,其父唯独不应允,骂道:“我们本是商人之家,生养儿子能够继承我的手艺,我的手艺不废弃就行了,(你)怎么能给读书人交往呢?”。但詹鼎常常独自学习,夜晚就在饼灶之下捧书诵读不止。他的父亲见他的志向不改变,就送他去读书了。一年之后,尽通其师之学,老师辞去。那时吴家聘请老师教授自己的孩子,詹鼎就从学于吴家,吴家也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那样抚育。不到几年,吴氏子弟的学问无人能及詹鼎,老师辞归,詹鼎于是就被成为吴氏诸子的老师。
元末,方国珍起兵海上,朝廷不能节制他,不得不授给他很高的官位。方国珍成立府署,选置人才为己所用,听说詹鼎有才,就用计把他捉来。詹鼎被捉来后,没有办法,就替方国珍做事,做了他的府都事,有廉洁的名声。方国珍的弟弟担任平章,有人犯法,交给詹鼎治罪,詹鼎就依法判了罪,平章的妻子受了贿赂,向詹鼎求情。詹鼎坚持判决没有应允。平章的妻子大怒,就诬告詹鼎,把詹鼎关进了监牢,半年后才被释放出来。
后来再次被起用,管理上虞这个地方。上虞和伪吴王张士诚的地盘相互交错接壤,高级的军官、官吏很多,他们认为詹鼎是读书人,不懂军旅事,屡次怠慢不守约定。詹鼎在庭中集合众官员,拉一驿丞上来,责责备他不奉公守法,斩杀了他。在庭中的众官员都吓得两腿打战,跪倒请罪,直到膝盖弯曲得太久不能站起,才算完。后来即使是元帅、万夫长在陈说事情的时候,也都长跪着禀报,不敢抬头看詹鼎的脸。詹鼎处理事情很有才能,即使公文铺满了面前的公案,一会儿就完成了。
至正末年,我朝(明朝)军队进攻到了庆元城下。方国珍害怕,就乘大船逃到海上。皇上大怒,打算派兵诛杀他。方国珍(走投无路)无计可施。詹鼎就替他写了表章谢罪。言辞谦恭而辩(软中有硬)。太祖读表后叹道:“谁说方国珍没有人才?这就可以让他活命了。”于是赦免了方国珍,不再问罪。就召方国珍入见,封为右丞。詹鼎亦被召至京师。
时河南行省缺郎中,吏部建议詹鼎任职。丞相说:“我和他一同做事,(知道)凭詹鼎的才能不能让他到朝外任职。”过了半年,被任命为留守都卫经历,(后来)又改任刑部郎中、刑部佐僚。任期未完,主管官员奏请减除刑部属官。丞相说:“刑部有詹鼎在,胜过一百个人。”他的才能被称赞到如此地步。詹鼎在职时,一直是以宽仁执行法令,没有令人生畏的威名,人们都乐于其不苛刻。碰到大都督府受贿任命官吏。事情败露,诬陷詹鼎收受了脏款。御史审问詹鼎,詹鼎说在留守时他所收养的外甥来行省时,可能有受贿的事,我实在不知情啊。御史说:“执行法令贵在杀有名气的人。”最终处死了詹鼎等一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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